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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圖書室 - 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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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外一村:樂舞中的觀光、觀光中的樂舞(1965-2018)
目次 : 49
作者 : 盧玉珍
摘要 :   
  本文探討「阿美文化村」觀光樂舞的時代變遷與文化意義,並納入原住民樂舞工作者的言說,以期開拓一個具有
歷史縱深的臺灣當代舞蹈史觀。研究問題如下:原住民觀光樂舞的「傳統」 究竟是在什麼歷史條件下生產出來的,又
如何規範著當代原住民 編/舞者的主體意識?臺灣原住民族樂舞長期以來被視為一種文化知識及精神而加以保存,
但又依附於觀光表演形式之中而被再 造與發明,其中的矛盾是如何消解、並置於表演行為中?從原住民的視角來看,
「阿美文化村」觀光樂舞所操演的歷史圖像有何 階段性的變遷與時代意義?在「原住民」一詞入憲(1994)後, 主事
者如何重新定位原住民樂舞的觀光展演?在文化觀光的脈絡 下,原漢樂舞研究者如何共構一個本土舞蹈的知識體系
?透過深度訪談、焦點團體及敘說探究法,本文發現原漢樂舞研究者對文 化商品化、觀光化充满了焦慮,而在時空
概念上則有朦朧與穩定之別。歷史上,「阿美文化村」(1965-88)的前身,是臨時召集族 人的生活樂舞表演,之後歷經
了吉宝竿的部落模式、忠烈祠的權宜模式、古拉麥一娜荳蘭的一條鞭商演模式、海濱的外聘商演模 式等。期間,歡
樂性的觀光樂舞與中場販賣及照相留念的小費活動並存。浴火重生的「花蓮阿美文化村」(1989-)則以外聘編舞 家為
中心,在突出南勢阿美族為主體的同時,以彈性、務實、將 本求利為其編創與節目製作的最高原則。從「阿美文化
村」觀光樂舞的歷史把梳中,本書的結論指出,涵攝在機構化「傳統」大 纛之下的表演節目,實則是一種跨文化混
成,其所呈現的是樂舞與觀光難分難捨而程度不一的虛實相倚圖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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